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中医药产业共同体服务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响应《“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9年中和亚健康服务中心全国中医药儿童健康工程办公室联通全国从事眼健康研究、生产、保健的企业单位及相关的中医药院校、科研院所,成立了“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中医药产业共同体”(以下简称“视共体”),致力于推广优秀的中医药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项目,推动相关学术研究、科普宣教、资源协作与行业交流,促进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事业的健康、科学、有序发展。

全力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不懈怠,一以贯之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发展,疫情逐渐进入常态化防控的阶段,如何加强和推进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面向全国持续深入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成为全国中医药儿童健康工程办公室当下重要工作,经研究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起遴选和建设一批视共体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与目标

遴选和建设视共体服务单位,宣传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引导广大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群体了解近视防控知识,培育健康生活方式,走出普遍存在的近视防控误区;总结和推广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一线视控服务人员服务质量,推动视控机构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模式的建立;推动建立儿童青少年中医药视力防控体系,为落实政府《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提供服务平台和有力抓手。

二、遴选原则

(一)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鼓励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成效、有经验、有亮点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注重衔接,形成合力。视共体服务单位的遴选和建设要与加强和改进学校、社区卫生与健康教育、增强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等工作相衔接,精准防控近视。

三、遴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国开展遴选,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成效、有经验、有亮点的单位优先建设成视共体服务单位。

(二)申报条件

视共体服务单位主要为儿童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是视共体一线视控服务者。基本条件应满足:

1.经工商注册登记、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2.具备能满足业务开展需要的办公场所和软硬件设施;

3.承诺遵守视共体的章程和相关规定;

4.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达到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申报表,连同支撑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其中一份用电子版),报送全国中医药儿童健康工程办公室。

(二)审核与论证。由全国中医药儿童健康工程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论证,并进行实地考察,形成审核报告与建议名单,提交全国中医药儿童健康工程办公室审议。

(三)认定与公布。审议通过的名单,在官方网站(http://sjkbw.net/)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全国中医药儿童健康工程办公室确认为“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中医药产业共同体服务单位”。

五、政策支持

(一)对遴选认定的视共体服务单位,命名为“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中医药产业共同体服务单位”公示在官方网站(http://sjkbw.net/)公示,并在《国医年鉴》刊登。视共体服务单位可依照视共体的式样制作相应标牌。

(二)对命名的视共体服务单位在技能培训、经验交流、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

六、相关要求

(一)各地的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

(二)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8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相关材料和汇总报送至全国中医药药儿童健康工程办公室(北京朝阳区三里屯幸福一村55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局办公楼401—4室 王金军收  邮编:10002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617990143@139.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继杰:13611214037      姜建芳:17301284256 

张亚茹:18811168971     曹  迪:15116927140   

附件:

图片关键词附件1.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中医药产业共同体服务单位管理办法.pdf

图片关键词附件2.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中医药产业共同体服务单位申报表.docx

 

 中和亚健康服务中心

             全国中医药儿童健康工程办公室

  儿童青少年视力防控中医药产业共同体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