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项亚健康中医调理技术 >> 活动通知
关于“百项亚健康中医调理技术”复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2-13

 

 各有关单位:

  “百项亚健康中医调理技术”是中和亚健康服务中心联合中华中医药学会亚健康分会举办的中医非医疗养生保健技术评选活动,本活动从2010年举办至今,已遴选产生300多项优秀的亚健康调理技术,在业界产生了广泛影响,获得了各方好评。

  为了保证入选技术的后续质量,我们规定了入选技术的有效期为两年,现已有部分技术过了有效期,现须将已逾期的入选技术进行复审,复审工作要求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复审时须提交技术产权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企业机构代码,并填写提交“百项亚健康中医调理技术复审申请表格”(见附件)。

若技术所有者为自然人,则只须提交“百项亚健康中医调理技术复审申请表格”即可。

二、技术所有权若产权发生变更,须由新的技术拥有单位(人)提供相关资料并提交原技术所有单位(人)的技术转让申明一份。

三、复审时若提出技术名称变更者,须提交名称变更说明。若名称仍符合原技术内容者,经专家审核后,可视为原技术复审;若新技术名称与原技术内容不符者,须按新技术申报处理。

四、复审时若提出技术说明内容变更者,须提交相应技术新的技术说明。若新技术说明只是在原内容上的改进,无相应功效和适应症变更者,经专家审核后,仍可视为原技术处理;若新技术说明发生重大技术改变,或功效和适应症发生改变者,将作为新技术申报。

五、新技术复审通过后,将换发新证书和牌匾。

六、原则上,原技术逾期六个月内申请复审为复审有效期,有效期超过六个月申请复审,将按新技术申报处理。

七、复审将由中和亚健康服务中心“百项亚健康中医调理技术”评选办公室统一办理,办公室初审后,由评审专家组对相应资料进行审核,所有专家审核同意后,视为复审通过。

八、通过的复审百项技术将由中心发布复审通过通知,并公布名单,在中和亚健康服务中心网站统一发布。

九、复审单位需提交复审审核费,按每项技术2000元收取(包含专家复审费及更新牌匾证书费用)。

十、复审后的“百项亚健康中医调理技术”有效期仍为两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以上各条,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积极推进“百项亚健康中医调理技术”相关复审工作。

  联系部门:“百项亚健康中医调理技术”评选办公室

  联系人:谢青云     申晓琳

  联系电话:010-64166298

  电子邮件地址:baixiangjishu@aliyun.com

 

                                                中和亚健康服务中心

 

                                                    2015-2-12

 

 

附件:百项复审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中和亚健康服务中心 中华中医药学会亚健康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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